2026年莲池区部分燃气锅炉替代改造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莲池区部分燃气锅炉替代改造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3820.1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莲池区部分燃气锅炉替代改造项目,供热面积338300.31㎡,完成辖区部分燃气锅炉单位替代改造。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实施燃气锅炉替代改造工作。由中标单位承担项目投资改造、设备更新、系统升级、电力增容、二次管网改造、智慧平台建设、日常运维及全周期供热运行等工作。
2.2招标范围:负责2026年莲池区部分燃气锅炉替代改造能源费用托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 2.4 服务期限:托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0年(包含改造期); 2.5 标段划分及内容: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人员及相关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9 09:00 至 2026-06-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登录“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epoint.etrading.cn/Epoint/pages/index/index.html)”完成注册。(“新点 e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102。)注册完成后,登录 “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13 09:15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epoint.etrading.cn/Epoint/pages/index/index.html)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注册完成后,即可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自主网上查阅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跟踪查看平台澄清、修改或变更等信息资料,相关澄清、修改或变更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收到,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投标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epoint.etrading.cn/Epoint/pages/index/index.html)”使用标证通 CA 数字证书登录“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使用“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XDEJYTF 格式)上传完成,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或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加密、撤回或修改、递交、解密等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问题均可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启发,联系电话:0312-595352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志远,联系电话:0312-20111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3115502
电子邮箱:nsqfg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金额:500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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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东盛路53号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广场C座11层 |
| 邮编: |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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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张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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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建彬 |
| 电话: |
0312-595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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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201116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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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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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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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yongcheng68@126.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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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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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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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606408012011300003105 |